豫通局〔2009〕67號
省信息安全分中心、專用通信局、機關各處室、局屬各單位:
《河南省信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標準》和《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標準適用規(guī)則》、《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行政處罰預先法律審核制度》、《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行政處罰案件主辦人制度》、《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行政處罰案列指導制度》已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同意,現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。
河南省通信管理局
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
| 【打印】 【收藏】 【推薦】 【關閉】 |